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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耀明:讲好新闻自由故事,不如做好三件实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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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区官员近日频频放话,郑重表示《国安法》对新闻自由不加设“额外不合理的限制”,政府又“重视善意批评”,彷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,当局如常尊重香港人享有的表达权利。

不过,此地无银的官话并不能洗白历史。北京于2020年领令于七月实施《港区国安法》以来,香港言论及新闻自由遭逢剧变。例如《壹传媒》集团连根拔起,《立场新闻》被迫结业,两间传媒的多位高层被当局按《国安法》或《煽动法》起诉,至今官司未了,由此掀起的寒蝉效应,直接窒碍传媒表达民间异见的声音。

高官真的不察《国安法》对自由的破坏力就是无知,但若心知肚明还来郑重声明,以为官方澄清过后,新闻自由便雨过天清,若不是敷衍了事,就是不负责任。其实正是他们也发觉《国安法》不断被人质疑过份侵害言论自由,压缩传媒批评的空间,他们才会连番发话,否则岂非多此一举?

他们的自知之明,也可从他们的说话看到。律政司长林定国强调没有“额外不合理的限制”,不是说现在的限制不会比过去多,而是在他眼中,新加的限制合理,所以便没有“额外不合理的限制”。又如政务司长陈国基表示“重视善意批评”,但需要“提出一些有效、有建设性的建议”,政府才会欢迎。官员咬文嚼字,无人可以阻止,但若相信加些形容词便可以赢取市民信任,改变对《国安法》的看法,以至令大家放胆批评政府,看来低估香港人的智慧。

例如林定国不回应联合国六位人权专家质疑《国安法》力量无比,其权威和效力都超过本港其他法律,包括可凌驾受国际人权公约保护的自由权利。没有国际人权专家的认可,限制言论还算合理吗?再如批评政府,疫情期间批评“清零政策”弊大于利,或者反对眼下一党专政促成独裁,不利中国长远发展,却没有提出建议,又或者建议的效果未必有效,陈国基又会否认为“不爱国”,以至颠覆国家呢?

讲好话不如做正事。特区官员若诚心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,倒不如做些实事。首先是遵守法律,为新闻界提供官方资料。终审法院去年六月裁定记者蔡玉玲上诉得值,并批评运输署没理由禁止“真诚的新闻调查”(如怀疑车主使用车辆作非法行为),作为车牌查册目的理由。

不过,今年一月以来,运输署反而加强戒备及审查,规定新闻工作者申请车牌查册时,须以“例外情况”申请,并需要运输署长信纳有关申请符合“重大公众利益”。因此,署长要求记者详细解释他们索取的资料符合什么公众利益,又是否非此不可,导致申请过程异常漫长。根据香港记者协会记录,今年至三月底,共有16宗申请,但至今没有一宗获得批准。一个欢迎传媒批评的政府,会这样手紧吗?

其次是不再无理攻击传媒,让新闻界安心工作。保安局长邓炳强公开批评《明报》尊子漫画,正是一例。事缘政府要求立法会预留52亿元,替纪律部队添置先进通讯器材,尊子漫画借题发挥,讽刺通讯系统改善之后,可以捉拿更多疑犯,有需要多起两座监狱,聘请更多狱卒,遂借漫画人物的口,要求拨款增至200亿元。保安局长不知讽刺与幽默为何物,自然破口大骂,指漫画带有误导的指控。

这类官方批评不是第一次了,但邓炳强今次责骂后大约一个月,尊子漫画停刊。由批评到停刊之间,政府官员有否面见《明报》高层,晓以大义,不晓得,也不重要,因为邓炳强早已表明立场,因此《明报》的停刊决定,他显然喜见乐闻,但传媒中人只感到空间进一步收缩。

最后是阻止“不可抗力”日渐强大。新闻自由只能存活于活泼自由的公民社会,但当下香港,记协主办音乐筹款晚会,因为“不可抗力”被迫取消,一拳书馆为一间学校筹办推理小说展览,因被匿名投诉,临时无法举行,而见山书店结业前,遭到此起彼落的投诉,引致不同政府部门调查,令经营者疲累不堪,知难而退。倘若政府无法遏止“不可抗力”对公民社会组织的干扰,甚至沦为被它利用的工具,又如何保障新闻机构和记者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?

要改善新闻自由的环境,特区当局无须问传媒和市民,而是反求诸己,问自己可以做什么。

责任编辑: 李广松  来源: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、出处並保持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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